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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6-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度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作为喀喇沁旗的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二、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稽警察大队。本部门(单位)无所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本年度办理的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被推荐至最高检,有1起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有1起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我院被评为20222025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以及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应用检察院。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542.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99.99万元,增长 6.93%,变动原因:1.人员变动较大,2.财政部门为我单位追加项目经费用于保障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支出,3.由于我单位所在地区上涨了取暖费,为了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财政厅为我单位追取暖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3.05万元,下降1.4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542.1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456.2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07万元,下降1.76%,变动原因:1.我单位本年因为相关原因没有发放未休假补贴,2.上年度有国家赔偿支出,本年度无该业务发生,3.相较于上年本年度我单位没有抚恤金支出。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该项支出。

3.年初结转和结余 85.9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02万元,增长 3.65%,变动原因:上年度活动专项补贴我单位主要用于办案区的改造支出,由于部分项目未完工,因此结转款项于本年支付。。

(二)支出决算总计 1542.1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433.2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6.02万元,下降 3.11%,变动原因:1.我单位存在上年度结转的非财政拨款资金,继续用于本年度支出;2.非财政拨款支出的项目支出中,其他收入的2万元已全部列支;3.本年度由于非同级财政拨款时间较晚,我单位项目未完工,因此款项未支付。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我单位无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结余分配事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08.8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2.97万元,增长 26.75%,变动原因:1.我单位一笔以前年度的其他应收款70万元,剩余1.23万元为待缴的社保费用以及个税。我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结转0.06万元,为年末收回的一笔退回经费,预计在下年初进行支出;2.本年度喀喇沁旗财政局拨入我单位“高水平管理年”活动专项补贴40万元,我单位主要用于办案区的改造支出,由于拨款时值年末,部分项目未完工,因此结转款项于下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456.2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09.23万元,占 96.7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47.00万元,占 3.23%。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433.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63.17万元,占 74.18%;

项目支出 370.08万元,占 25.82%;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480.5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8.38万元,增长 2.66%,变动原因:1、本年度我单位人员由于调动等因素较年初有所增加,因此在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2.我单位所在地区上涨了取暖费,为了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追加取暖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0.15万元,下降1.34%,变动原因:1.公用经费方面由于上年度支出包含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因此较上年度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方面上年存在国家赔偿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409.23万元。与年初预算 1442.1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7.7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216.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5.09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07.55万元,支出决算86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变动较大,调入1人,考录2人,调出1人,加上职级晋升的因素以及本年我单位没有发放未休假补贴,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差异。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21.68万元,支出决算35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财政部门为我单位追加了项目经费用于保障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支出,另外由于我单位所在地区上涨了取暖费,为了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财政厅为我单位追加取暖费支出。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91.5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0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5.7万元,支出决算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较大,因此支出存在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仅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2.85万元,支出决算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较大,因此支出存在差异。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0.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27万元,支出决算3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医保缴费政策参照属地管理,我单位所在的地区职工医疗缴费基数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因此同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0.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9.4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0.1万元,支出决算70.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政策参照属地管理,我单位所在的地区公积金缴费基数参照属地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因此同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054.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94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10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355.2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我单位项目支出没有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的情况。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 134.81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0.53万元,支出决算 20.5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0.53万元,支出决算 20.5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0.53万元,支出决算 20.53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我单位“三公”经费基本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53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5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9.61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7万元,下降13.38%,变动原因:本年我单位持续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8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该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11.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51万元,下降2.20%,变动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07.3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03万元,下降1.86%,变动原因:由于上年度支出包含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因此较上年度支出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4.7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23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7.62%。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截至2025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 35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中“办案(业务)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各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8分。全年预算数为228.57万元,执行数为2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6.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上我单位本年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0件,公益诉讼案件完成既定目标。数量指标“审查逮捕案件数量”年初指标值200件,实际完成值124件,“审查起诉案件数量”年初指标值300件,实际完成值251件,主要原因一是当地社会治安环境持续优化,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导致案件受理数量减少;二是检察机关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减少了审查逮捕案件数量;三是案件办理周期延长,部分案件因证据补充、跨区域协作等因素影响了审结效率。质量指标上审查起诉案件结案率85.95%,相较于年初88%的目标值还有一定的差距,原因为:本年度审查起诉案件年末立案数较多,需要一些时间进行结案。本年我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维修验收合格率完成值100%,印刷品质量合格率完成值100%。时效指标上我单位审查逮捕案件时限、验收合格后付款及时性达标。成本指标“听证费成本、邮电费成本”较年初预算计划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听证案件数量增长,涉及重大疑难案件、信访申诉案件等,需支付场地租赁、专家咨询、材料印制等费用;二是跨区域办案需求增加,部分案件需向外地当事人邮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且因案件复杂需多次邮寄补充材料,导致邮电费超出预算;三是电子办公系统升级后,线上听证、远程提讯等信息化应用频繁,网络专线、视频会议设备运维成本上升,间接增加了邮电费支出。本年度我单位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依法公正办理各类案件,我单位办案业务经费保障充足、及时,干警满意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单位部分绩效指标在设置上不够细化,进行评价时无法量化,原因是在绩效指标上对核心业务的表达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同业务部门沟通,在原有基础上让绩效指标更加体现核心业务,在绩效指标设置上更加细化、可量化,突出绩效导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2.63

228.57

220.4

10

96.43

9.64

其中:财政拨款

162.63

228.57

220.4

——

96.43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我单位办案(业务)经费主要支出内容为因案件办理产生的办公耗材非、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司法鉴定费、邮电费、劳务费等。主要用于办案一线,重点支持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保障办案正常开展。

本年度我单位办案(业务)经费极大地保障了检察业务的办理,全部支出用于办案一线,保障了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了,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正向

大于等于

70

80

5

5

审查逮捕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124

5

3.1

审查起诉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00

251

5

4.18

质量指标

审查起诉案件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8

85.95

%

5

4.88

执法执勤用车维修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印刷品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5

5

时效指标

审查逮捕案件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7

7

5

5

验收合格后付款及时性

反向

小于等于

60

10

5

5

成本指标

办公耗材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

25.69

万元

1

1

办案差旅费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0

30.06

万元

1

1

司法鉴定费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

4.28

万元

1

1

物业管理费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2

31.85

万元

1

1

邮电费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5

47.48

万元

1

0

印刷品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5

2.27

万元

1

1

业务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

2.15

万元

1

1

听证费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

4.69

万元

1

0

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5

30.68

万元

1

1

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反向

小于等于

24

20.53

万元

1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符合集采目录内业务进行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社会效益

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定性

提升

提升

20

10

生态效益

购买办公用品环保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可持续影响

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持续提升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对办案业务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10

10

总分

100

94.80

(盖章)

主管部门: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1.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9分。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4.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上,我单位配备常规办公设备22台,配备国产化电脑25台,配备网络安全设备2台,皆完成了年初目标。质量指标上设备验收合格率100%,设备保修期内无维修,极大的提升了办案效率。时效指标上,政府采购周期小于60天。验收合格后支付时限小于30天。成本指标中,办公设备购置预算以及信息化设备购置预算皆完成年初成本指标的设定。效益指标上,检察案件办理效率提升,通用设备使用年限完成年初目标,干警对装备满意度达到98%。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继续落实绩效自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开展和经费使用行为,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同时作为完善工作的指导依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1.05

135

134.81

10

99.86

9.99

其中:财政拨款

161.05

135

134.81

——

99.86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我单位业务装备经费全力保障业务部门需要,尤其是数字检察工作,让装备配备符合保密工作要求,适应上级单位的技术参数要求,为提升办案质效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本年度我单位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全力保障检察业务开展,按照需求有序进行装备配备,各项参数适应上级单位的技术参数要求,符合保密工作需要,本年度我单位数字检察工作排名全区前列,检察装备的配备极大地提高了检察案件办理质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配备常规办公设备

正向

大于等于

5

22

5

5

国产化电脑配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

25

5

5

配备网络安全设备

正向

大于等于

1

2

5

5

质量指标

设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设备保修期内维修率

反向

小于等于

10

0

%

5

5

时效指标

政府采购周期

反向

小于等于

60

30

5

5

验收合格后支付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30

10

5

5

成本指标

办公设备购置预算

反向

小于等于

120

100.65

万元

5

5

信息化设备购置预算

反向

小于等于

40

34.16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检察案件办理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20

20

可持续影响

通用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6

6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对装备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10

10

总分

100

99.99

(盖章)

主管部门: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备注:部门绩效评价报告请见附件)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经运行、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自治区财政厅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搭建了体系完备、运行闭环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制度框架合规严谨。我院以法定上位规则为根本遵循,确立“全面规范、讲求绩效,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量入为出、厉行节约,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总体管理原则,配套建立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四项内控准则,将绩效管控嵌入所有经济活动全流程、权力运行各环节,重点向办案保障、核心业务领域倾斜,通过机构权责划分、业务流程优化形成岗位间相互制约、监督的运行机制,同时随政策更新和业务动态及时迭代制度内容,确保制度贴合履职实际。

二是管理机制闭环落地。建立“事前有评估、事中有健康空、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体系,明确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作为实施主体分级负责的工作架构,将所有本级预算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实现资金监管全覆盖。

三是实操环节规范有序。绩效目标随年度预算同步申报,严格落实指向明确、细化可测、科学可行的编制要求,经合规性评审后报送财政部门;执行阶段建立跟踪机制,定期釆集分析绩效运行数据,及时纠偏目标偏差;年度内按要求完成全部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评价结果直接用于优化内部管理、核定后续年度预算安排、支撑行政问责,切实将绩效导向贯穿资金使用全生命周期,有效提升财政资源对检察履职的保障效能。

2、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我院严格对标《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及上级检察机关于预算绩效 指标设置的统一规范,结合本地检察工作实际,聚焦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两大核心政法保障项目,建成精准适配业务需求、覆盖全流程管控的核心绩效指标 标准体系,有效支撑司法领域财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指标体系

该体系紧扣检察主责主业,全面覆盖四大维度核心指标:

数量指标:结合年度办案任务基数,科学设定年度办案量等量化指标,所有指标取值均参考近3 年办案平均增量测算确定,贴合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受理实际情况。

质量指标:锚定高效办案要求,设置审查起诉案件结案率,执法执勤用车维修验收合格率,印刷品质量合格率,保障干警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时效与成本指标:设置审查逮捕案件时限、验收合格后付款及时性等时效约束指标,在保障办案效率的前提下压缩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效益与满意度指标:设置办案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等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效益类指标,切实将绩效导向落到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核心目标上。

( 2 )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指标体系

该体系围绕数字检察建设要求,构建全链条装备管控指标框架:

数量指标:结合年度装备更新计划,设定设备配备匹配办案装备实际缺口。

质量指标:明确设备验收合格率、设备保修期内维修率等硬性管控指标,所有釆购装备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业务装备配置的统一技术标准。

时效与成本指标:设定政府采购周期、验收合格后支付时限等时效指标,同步细化装备釆购成本等管控指标,在保障装备质量前提下节约采购资金。

效益与可持续指标:设置提升办案工作效率、推动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配置等指标,保障装备投入长期服务于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提高干警对装备的满意度。

整套指标体系已嵌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全流程,作为绩效目标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统一标尺,有效实现检察业务开展与经费规范使用的深度融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靖然 联系电话:0476-3755270-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69b592c74c7248dc8bed905737e40676_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861500796--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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