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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检青锋?释法】吊销驾照仍醉驾 漠视生命终受惩
时间:2026-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方寸驾照,是上路行车的合法凭证,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承诺;吊销驾照,不是简单的资格剥夺,而是法律划定的安全红线,警示行为人曾突破安全与法律的双重边界,理应幡然醒悟、引以为戒。然而现实中,仍有人被侥幸之心裹挟,无视生命重量与法律威严,在禁行边缘铤而走险,最终坠入违法深渊。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的一天,暮色渐浓,车流稀疏,杜某某在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情况下,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喀喇沁旗锦山大街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高达13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属严重醉酒驾驶。他明知驾照已吊销,仍醉酒驾车上路,这份主观漠视,既是对交通法规的公然挑衅,更是对自身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每一条交通法规都源于血的教训,醉驾入刑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而是为了警醒每一位驾驶人:酒后驾车从不是“个人小事”,而是关乎家庭与社会的大事。杜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终将受到法律严惩,一时侥幸,可能酿成终身悔恨。




检察官提醒:

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驾照吊销期间驾驶更是从重处罚情节。这份处罚留下的终身案底,会影响自身工作生活,甚至影响子女从业。

生命不可重来,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常怀敬畏之心,严守交规、文明行车,守护自己与他人的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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