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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检青锋·释法】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这些新规,你了解吗?
时间:2026-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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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两个人的修行,但当感情走到尽头,如何体面退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每一项新规,都在努力平衡情理与法理。
一、30天“离婚冷静期”到底怎么算?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冷静期”成为热门话题。很多人误以为“离婚变难了”,其实不然。
(检察官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申请;
3.30日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场领取离婚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撤回申请。
也就是说,冷静期制度并非限制离婚自由,而是为“冲动型”离婚设置一个缓冲带,保障双方在深思熟虑后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他欠的债,凭什么让我还?”这是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困惑。
(
检察官解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共签共债”原则: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简单来说:大额债务,没有你的签字,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你可以主张不承担。
三、离婚时“家务补偿”来了
。
全职太太/先生为家庭付出多年,离婚时能不能得到补偿?
(检察官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这意味着,家务劳动的价值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四、检察官提示
婚姻家庭纠纷涉及情感与财产的交织,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如您遇到相关问题,可以:
1.优先选择调解,调解是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最佳方式。您可以向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组织、司法所寻求帮助。
2.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请注意: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财产凭证、债务证明、过错证据等)明确诉讼请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涉及家庭暴力的,可同时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
3.如果您认为法院关于离婚纠纷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且人民法院驳回您的再审申请或经再审后仍有错误,您可以依法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
民事诉讼监督
。检察机关将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婚姻家事无小事,情理法理总关情。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每一条规定,都蕴含着对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深切关怀。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致力于在诉讼监督中维护司法公正,也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为弱势群体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撑起“法治蓝天”。若您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权益受损难题,欢迎向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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