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团圆,亲友相聚,宴饮增多,“喝酒不开车”的共识早已深入人心。但随着汽车智能化的发展,一种错误的侥幸心理正在滋生:“车有自动驾驶功能,酒后能不能靠它代劳?”答案当然是不行!酒后开启智能驾驶,依然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5年10月2日夜间,朱某某饮酒后驾驶汽车从锦山镇内出发,开启智能驾驶系统后,车辆由锦山西高速口驶入高速公路。朱某某意识到其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后,接管车辆继续行驶至G45大广高速承德至赤峰方向913km处,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后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朱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4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2025年12月15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朱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技术的进步是为了让出行更便捷、更安全,绝不是为了给违法行为提供“免罪金牌”。在此也提醒广大车主,无论你的座驾配置多高,功能多强,也不要酒后开车。叫个代驾,安安心心回家,让等你的人少一份担心,多一份踏实。这一路平安,才是给最爱的人,最好的新年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