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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检青锋·释法】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生态保护与法律红线
时间:2025-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22年,某地村民王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禁售的捕兽夹在山林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只,后以高价卖给当地餐馆。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王某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承担生态赔偿金1万元。



检察官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是全民责任,王某的行为不仅破坏生物多样性,还可能引发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国家保护动物名录具有法律效力,公众可通过“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官网查询。

野生动物属于国家自然资源,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处置。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会面临刑事处罚和生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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