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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检青锋·释法】配偶不是你想找,想找就能找
时间:2025-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A先生与B女士于2010年正式登记结婚,并且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由于A先生长年在外务工,结识了C女士,二人感情升温迅速坠入爱河。在2015年,A先生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与C女士在另外一个城市举行了结婚仪式,二人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一子。这段隐秘的关系一直持续到2019年,A先生回到与B女士的家中,B女士偶然发现自己丈夫的手机里竟有和另一个女子结婚的照片,知晓此事后,B女士迅速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最终A先生以重婚罪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


重婚罪的存在及其法律后果提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深刻认识到婚姻的法律属性与社会责任。婚姻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更是受到法律严格界定和保护的社会契约。因此,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我们在追求个人幸福的同时,不应忽视对家人的责任,珍惜家庭的完整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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