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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6-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623日在喀喇沁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隋亚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01

聚焦服务大局,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旗发展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以检察之责筑牢平安之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捕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6人。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起诉75人。起诉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型犯罪16人。起诉黄赌毒等犯罪41人。积极参与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力维护社会安定。被评为20222025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

以检察之能助力社会之治。宽严相济纾缓社会矛盾,依法不捕不诉152人,变更强制措施12人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3.89%。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5件,提出检察意见50件,督促行政机关对59名刑事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助力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起诉职务犯罪5件6人,调查核实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线索5件,组织国企员工观摩职务犯罪庭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紧盯换届选举关键环节,聚焦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政治权利限制执行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资格审查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手册千余份,制作反诈宣传系列视频,视频作品《重启的人生》在市检察院检察故事宣讲活动中获二等奖。

以检察之为共绘生态之美。全力推进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深化“地铁协作”,协助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8件,共筑生态安全屏障。通过无人机巡查、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在全旗范围内排查禁牧封育违规线索,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办理涉河湖保护生态环境监督案件23件,推动河道治理20余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20余吨。

以检察之力保障发展之重。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活动。积极参与抗汛救灾,组织检察人员为抗汛救灾捐款,督促清理河道内乱堆放的碎石五万余方,确保行洪安全。2名检察人员到十家村驻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02

聚焦司法为民,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彰显心系万家、用爱司法的为民情怀,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以高质效办案回应群众期待,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纾解“涉法涉诉”烦心事,守护群众法治获得感。加强矛盾化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5人次,导入法律程序23件,1名检察人员常驻旗综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院领导包案办理“三类案件”12件。完成听证73件次,其中听证直播1件,检察长主持听证2件。救助困难当事人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3万元

紧盯食品安全关心事,筑牢民生健康防护网。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在“饮用水安全保护”专项行动中,办理相关案件1件,推动整改水源保护区违规问题1处。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暖心事,撑起祖国花朵保护伞。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起诉15人,对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5人,通过个性精准帮教,促使其回归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次,与旗教育局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检教协作配合守护校园安全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深化检校共建。

办好特殊群体权益要紧事,传递司法为民温情。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走进旗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28件,帮助农民工讨薪82.5万元。对4名因案致贫的残疾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6万元。

03

聚焦案件质效,努力深耕监督主责主业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刑事检察向强奋进。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开展刑事“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诉3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与旗公安局联合对派出所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提出纠正意见20余条。通过速裁程序办理简易刑事案件50件,办案时长不超过10天。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9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参与看守所安全大检查6次,针对监管、刑罚执行活动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加强对“纸面服刑”的监督治理,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现脱管线索1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整改。联合公安、法院将1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的网逃罪犯抓捕归案,交付执行。

民事检察向优升级。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改判3件。提请抗诉2件。针对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违法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做好息诉调解工作,1件案件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办理的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被推荐至最高检。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3件。针对发现的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非诉执行审查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其中1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5件,全部整改回复。办案领域涵盖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药安全、文物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督促保护燕北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04

聚焦改革创新,切实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以改革破解发展瓶颈,以科技赋能检察履职,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求,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全面激发检察队伍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

强化案件质效管理,构建规范管控体系。加强“三个管理”,建立常态化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机制,聚焦司法实践难点痛点,开展新型复杂案件专题研讨6次。引入数检通等智能化软件,以科技手段赋能案件审核监督,累计开展送案审核1153件次,实施流程监控78件,针对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口头提示71件、书面提示7件。完成案件质量交叉评查173件。严格执行案件“报核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办案质效管理办法》,细化奖惩标准,制发《案件质效管理提示》12期,将办案质效与考核直接挂钩。

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提升监督精准效能。秉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理念,建立检察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大数据在法律监督中的应用场景,重点推进类案监督线索智能发现,共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8个,覆盖71个监督点,成案71件,实现一、二级场景全覆盖,应用得分位列全区第5名,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应用检察院。

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强化外部监督制约。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公开案件信息550条,通过官方“两微一端”等多元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47篇,55篇被上级媒体采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81件次,专题通报2024年检察工作及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向人大专题汇报检察侦查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

05

聚焦强基固本,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坚持政治立检、从严治检、素能兴检,以过硬作风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政治立检凝聚奋进力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7次、专题研讨9次,讲授党课14次,其中检察长讲党课2次。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党总支及各支部进行了换届,打造“四炼合一”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1名检察人员被内蒙古法制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

从严治检筑牢廉洁防线。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推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协同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完善队伍管理、办案质效、财务监管等规章制度,抓实检务督察、内部审计、廉政谈话、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加强财务管理,被自治区财政厅评为决算工作成绩突出部门。检察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683件,实现学习教育和检察管理两手抓、两促进。

素能兴检提升履职能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培养体系。开展“传习讲堂”4次,邀请业务骨干分享办案技巧与工作心得;联合公安、法院开展司法业务同堂培训3次,促进检警、检法协作能力提升。丰富培训形式,组织本院专题培训12次,覆盖核心业务全流程;组织检察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300余人次,开展庭审观摩2次、听庭评议7次,以实战化训练提升庭审驾驭能力。搭建成长平台,组织开展辩论赛、演讲比赛;推荐2名青年检察人员赴北京检察机关交流锻炼,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助力青年骨干快速成长。5人分别被纳入自治区、市级理论与调研人才库,完成9篇课题,5篇论文分别在“敖包检会”和“双子星座”理论研讨会上获奖。1篇公诉意见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4人在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荣获标兵或能手称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创新性举措还不够多;二是“三个管理”落实得还不够细;三是应对新型疑难案件的研判处置能力还不够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有决心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破解。


2026年工作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工作深化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旗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旗委十六届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构建“一带两翼四区多点”融合发展空间布局和“三高三新”建设,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努力为喀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紧扣责任使命,更加坚定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紧扣中心工作,更加主动有为服务发展大局。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主动履职有机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主动融入平安喀旗建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紧扣为民初心,更加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坚决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强化对食药安全、医疗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关切领域司法保障。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坚持“特殊群体、特别保护”原则,加大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持续优化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工作。打造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紧扣履职宗旨,更加精准有力加强检察监督。始终锚定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不动摇,推动各项检察履职一体贯通、内在统一。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闭环监督机制,不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深化民事执行全程同步监督;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切实做到监督有力、履职有效;聚焦公益保护核心职责,精准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一体发挥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效能。

紧扣精细化管理,更加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三个管理”机制,持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聚精会神高质效履职办案。进一步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加强案件评查,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正清廉的司法环境。

善谋者行远、实干者乃成。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诚履职、勇毅前行,大力发扬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喀旗检察实践,为建设平安、法治喀喇沁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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