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我国已进入人口结构老龄化快速加深阶段,养老机构安全风险、老年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受侵害等问题,成为当前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痛点。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推动健全行业监管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风险隐患,这也是检察机关践行检护民生,依法守护老年群体晚年幸福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检察机关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十一号检察建议”各项要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多维度筑牢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屏障。
一是坚持依法精准惩治涉老相关犯罪,牢牢守住老年人安全底线。各级检察机关聚焦养老领域突出风险,依法从严惩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利用养老机构的名义实施的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追究因责任主体管理缺失、履职疏忽引发的安全事故类犯罪,厘清事故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精准界定相关主体责任,通过高质效办案筑牢老年群体人身与财产安全防线。
二是强化综合履职,全链条落实老年群众权益保障。对养老领域犯罪案件依法开展刑事追诉的同时,同步做实受害群体权益救济工作,推动受损权益得到实质性化解修复,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医疗处置、善后安抚等工作,跟进推动民事赔偿落地执行,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托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针对养老服务运行中暴露出的服务保障、设施安全等问题开展监督,推动纠正侵害老年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把权益保护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
三是深化行检联动,聚力推进养老领域源头治理。各地检察机关不止步于个案办理,更着力破解行业共性风险,主动加强与民政、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结合本地养老行业实际,健全会商研判、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推动压实养老机构安全运营主体责任,督促完善消防设施运维、建筑安全改造、内部管理制度,推动问题由个案整改向行业系统治理延伸,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良好成效。
养老安全牵系国家发展大局、亿万百姓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将抓实抓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持续优化老年群体检察保护机制,以检察履职主动作为,为国家人口老龄化战略实施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