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血木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极危”等级,全球范围内仅在广东阳春残存少量野生植株。
2022年3月,阳春市检察院在专项巡查中发现,野生猪血木种群(包括5株已定级古树、1株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猪血木)遭受自然和人为侵害,存在树体受损、生境恶劣、无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不足的情况。因野生猪血木成熟植株少、本体繁殖难度大,可能面临物种灭绝风险,破坏生物多样性。经实地勘查、询问证人、咨询专家意见,同年4月29日,该院对阳春市林业局和某镇政府依法立案,同时逐级上报涉及省市两级行政机关的线索。
广东省检察院查明,当地野生猪血木种群长期由无法定管护职能的某省级自然保护区代管,法定职责部门则怠于履职,存在管理保护制度不健全、管护工作职责不清的问题。该院于同年5月18日依法立案,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办案,监督履职。该院还与主管全省野生植物管理工作并直管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广东省林业局进行两轮磋商,对厘清管护责任、落实专项资金等达成共识并形成《磋商意见书》。
根据磋商意见,广东省林业局迅速厘清了林业部门、镇政府、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方职责,制发整改方案。检察机关督促整改后,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植物生境,推进人工培育野化回归工作,并重新普查,新增上百株幼株和2株三级古树。2023年1月,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三级检察院举行“线上+线下”公开听证。当年7月,检察机关组织听证人员实地“回头看”,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案件办结后,广东省“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出台。针对相关立法空白问题,广东省人大采纳检察机关立法建议,在2023年7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中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2023年12月,此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2年,包括此案在内的8件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制作成中英文宣传册,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中国角”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