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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训:允公允能 有为有守
时间:2015-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允公允能 有为有守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新常态下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为加强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保障,也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实践者、推动者和守卫者,应准确把握自身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

基层检察院直接参与执法办案、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处于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线,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基层检察院更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坚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信念,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发挥检察职能,在推进和保障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结合新时期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在谋划自身发展思路上,从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如何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入手,提炼出了以“允公允能”为价值追求,以“有为有守”为基本要求的喀检精神,并以此为训,决心从“有为、规范、阳光、清明、文化”几个方面着力,推动本院工作全面进步。

一、统一思想,塑造喀检精神

必有预,事乃立。事业要发展,必须有一个让大家为之凝心聚力的价值追求,必须要有一个让大家依之紧密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喀旗院从发展的目标着手,依据自身职能,对这两个方面予以概括和明确。

一要坚定“允公允能”的价值追求。首先要“允公”。允,意为承诺。公,意为:公正、正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神圣使命和恒久理念。允公则是检察机关立身之本。只有把“一切的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一切的工作都要体现出公平正义”做为时刻遵循的价值取向,汇为全体检察人员精神所寄,检察机关才能更加切合法律监督工作的主题。其次要“允能”。 能,意为:才干,本事。允能是检察机关行事之源。光有宏伟的目标,没有与之匹配的能力素质,一切口号都只是空谈。只有把“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做为时刻牢记的首要任务,列为全体检察人员必尽之责,检察机关才能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从基层检察院来说,更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坚定信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司法水平,提升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的能力。

二要坚持“有为有守”的行为准则。首先要“有为”。在当前形势下,基层检察院更要增强使命感,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总体战略布局,主动作为,通过开展监督、肃贪惩恶,积极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同时,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提高检察公信力;积极监督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其次要“有守”。时刻谨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牢守法律法规,牢守检察职业道德,坚决不逾越法律和道德的两条红线。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徇私和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等行为。坚决杜绝对群众态度冷硬横推,无视群众合理诉求的做法。坚决根除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

允公允能、有为有守,涵盖内在修为和外在行为两个方面的内容,全体喀检人要怀正义之心、练正义之能、行正义之举、守正义之线,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锐意进取,推进喀检发展

为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推动工作全面进步,喀旗院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确定了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打造有为喀检

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继续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遏制行贿犯罪的高发势头。针对本旗职务犯罪发案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的监督原则,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同时,要从严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保障社会公正。要延伸职能发挥的“触角”,发挥基层检察室功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基层群众。

二、打造规范喀检

把司法规范化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办案规则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整治遵守办案纪律规定、律师权益保障、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使用、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案件检查、评议、报告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把握关键环节,采取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监督。通过活动,把规范司法培养成每位检察人员的常态意识和工作习惯。

三、打造阳光喀检

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为根本目标,切实推进检察工作公开和便民。积极推行“阳光检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依托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发挥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作用,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依托检务公开大厅,对检察职能、生效法律文书、已受理案件办理进程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同时,进一步深化便民理念,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预约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及时听取和认真解决群众诉求。

四、打造清明喀检

准确把握新形势和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正确面对和合理解决检察工作中,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抓好监督管理。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中心,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引导检察人员树立规范司法的意识,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以作风建设为主线,构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摒弃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按照上级院要求,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制改革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积极稳妥的做好检察改革的各项工作。

五、打造文化喀检

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积极开展队伍素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检察官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引导检察官在执法实践中积累经验、更新知识、增长才干。完善内部监督及考核考评机制,奖勤罚懒,促进创新创优。通过多种举措,让“允公允能、有为有守”为纲的喀检精神,内化为检察人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不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构建一支政治坚定、廉洁高效、业务精湛、执法公正的喀检队伍,全面推进喀旗院检察事业的发展。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张栋

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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