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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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单位负责人:隋亚靖(代)
财务负责人:郑丽丽
编制人:李硕
报送日期:2024年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作为喀喇沁旗的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二、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警察大队。本部门(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在旗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狠抓六个“统一行动”,推进四个“提升工程”,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补齐短板,争先创优,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建设平安、法治、清新喀喇沁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12.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2.57万元,增长20.35%,变动原因:本年度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单位追加了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另外根据相关文件,我单位本年度追加了人员经费预算用于发放新增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本年度我单位有一笔国家赔偿费用支出也为追加预算,另外本年度喀喇沁旗财政波拨入我单位99.92万元用于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35万元,增长6.71%。其中:本年度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单位追加了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另外根据相关文件,我单位本年度追加了人员经费预算用于发放新增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本年度同上年相比我单位有一笔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另外本年度喀喇沁旗财政波拨入我单位99.92万元用于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一)收入决算总计1,612.0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25.6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16.58万元,增长16.55%,变动原因:本年度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单位追加了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另外根据相关文件,我单位本年度追加了人员经费预算用于发放新增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本年度同上年相比我单位有一笔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另外本年度喀喇沁旗财政波拨入我单位99.92万元用于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没有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86.4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5.24万元,减少57.14%,变动原因:本年度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上年度由于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拨入较晚,且我单位的项目建设没有完工,该款项已于本年度进行列支。
(二)支出决算总计1,612.0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29.1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4.92万元,增长7.37%,变动原因:人员经费上我单位本年度较上年度人数增加,且考虑到人员晋职晋级等情况,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经费上,本年度我单位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因此项目经费也较上年有所增加,另外本年度我单位1笔国家赔偿经费支出上年度无此项支出内容,另外本年度我单位的抚恤金、遗属补助支出也较上年度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我单位不存在此项业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业务。
3.年末结转和结余82.8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1、我单位以前年度结转下来的一笔其他应收款70万元,以及其他应收款中食堂借的周转金1万元;2、我单位本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时间较晚,到年底有未支出部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58万元,减少4.14%,变动原因:上年度我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未竣工结算的项目较多,因此结转金额比本年度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25.6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67万元,占93.45%;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99.92万元,占6.5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29.1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076.42万元,占70.39%;
本年项目支出452.76万元,占29.6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97.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8.07万元,增长11.80%,变动原因:人员上,我单位本年度新考录公务员4人,因此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本年度我单位案件数量增加,因此所需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增加,另外本年度我单位办理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增加了国赔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30万元,增长10.99%,变动原因:人员经费上,由于本年度较上年度人数增加,且由于工资正常晋级等情况,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收支上,我单位本年度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增加,本年度较上年度还增加了国赔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25.67万元。与年初预算1,339.4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16.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6.59万元。其中: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笔支出内容为国家赔偿支出,由于案件的偶发性,支出情况根据业务发生情况追加预算,因此该项目没有下达年初预算。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228.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0.02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42.87万元,支出决算79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下半年,我单位新考录公务员4人,人员增加,因此增加了经费支出。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年初预算400.86万元,支出决算42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由于我单位案件办理数量的增加,因此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需求增加,因此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9.99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19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支出主要内容为我单位网络维护费,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为统一对内外网进行了维护,因此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93.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5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3.88万元,支出决算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支出基本上完成了年初预算的执行,由于中途有人员调入调出,因此同年初预算有所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1.94万元,支出决算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支出基本上完成了年初预算的执行,由于中途有人员调入调出,因此同年初预算有所差异。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7.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9.96万元,支出决算2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支出基本上完成了年初预算的执行,由于中途有人员调入调出,因此同年初预算有所差异。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59.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80万元。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4.96万元,支出决算5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参照属地政策,我单位所在旗县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同年初预算的缴费基数有差异,因此我单位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72.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99万元、津贴补贴401.77万元、奖金5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住房公积金59.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82万元。
(二)公用经费10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5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1.3万元、取暖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工会经费10.08万元、福利费12.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452.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9.8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83万元,项目开支人员经费的原因为:该支出包含两个项目,分别为: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及编外聘用人员经费,该支出内容为我单位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27.83万元,以及我单位6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2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22万元、印刷费4.09万元、邮电费9.6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34.19万元、维修(护)费26.72万元、租赁费0.88万元、培训费1.82万元、劳务费2.96万元、委托业务费4.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150.31万元。 主要包括 :办公设备购置150.31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19.81万元,支出决算19.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8.63万元,支出决算1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1.18万元,支出决算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首先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无相关支出;其次我单位公务接待费完成了年初预算的执行,预决算无差异;最后,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无相关支出,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4万元,决算数为18.63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机关的批复下,报废了3辆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比年初预算有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3万元,占94.04%;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占5.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5.88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上年度在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的批复下,我单位新购置了1辆执法执勤用车,本年度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因此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05万元,减少17.87%,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经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的批准报废了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装备用车,车辆保有量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万元,接待12 批次,120 人次,开支内容:上级单位来我单位进行调研、案件评查、督查检查等相关活动进行了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我单位无该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1万元,增长0.37%,变动原因:本年度相比上年度,我单位接待的上级单位调研活动增加,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06.1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96万元,增长8.10%,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增加、人员自然晋级等情况,我单位用于公务交通补贴的其他交通费支出增加,另外,以人员工资为基数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7.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8.2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5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等 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绩效评价皆为自评,没有委托机构进行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相关使用规定进行,支出范围执行了最高检制定的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采用财政厅统一规定的一体化系统申请资金,经财务部门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使用资金,重大资金支付全部经过院党组集体决策,资金使用范围规范、合理。我单位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编制年初预算时向各部门征集下年度经费需求,在年初绩效指标的设定上需要更加贴近实际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4.72分。全年预算数为151万元,执行数为14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机房设备,目标值大于等于1台,实际完成5台,分值10,得分10。2、质量指标;装备质量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100%,分值20,得分20。3、时效指标:政府采购周期,目标值小于等于60天,实际完成30天,分值10,得分10。4、成本指标:装备购置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00万元,实际完成146.8万元,分值10,得分0。5、社会效益:检察案件办理效率,目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提升,分值20,得分15。6、可持续影响:通用设备使用年限,目标值大于等于6年,实际完成6年,分值10,得分10。7、服务对象满意度:干警对装备的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8%,分值10,得分1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成本指标得分为0分,在年终进行预算追加的时候没有及时根据预算变化情况对绩效指标进行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本年度成本指标得分为0分的主要原因为,在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的时候没有考虑年中追加的问题,年度指标指设定过于绝对,没有弹性空间,在年终追加预算的时候没有及时对绩效指标进行修改。在下一年度的绩效指标工作中我单位将落实责任,强化绩效指标的动态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0 |
151.00 |
146.80 |
10 |
97.22 |
9.72 |
其中:财政拨款 |
90.00 |
151.00 |
146.80 |
—— |
97.22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本年为机房更新1套辅助设备,购置智能档案管理设备,为检察业务系统的运行提供充足的装备保障 |
本年度我单位对机房老化的防火墙、核心交换机进行了更换,建设了智能档案项目,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为检察数字化提供了更有效率的数据支撑,业务装备的购置极大地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机房设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5 |
台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装备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政府采购周期 |
反向 |
小于等于 |
60 |
30 |
天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装备购置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0 |
146.8 |
万元 |
10 |
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检察案件办理效率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20 |
15 |
|
可持续影响 |
通用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对装备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8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4.72 |
|
2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13分。全年预算数为144.08万元,执行数为112.39万元,完成预算的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审查逮捕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00件,实际完成179件,分值5,得分5。审查起诉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300件,实际完成404件,分值5,得分5。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71件,实际完成85件,分值5,得分5。2、质量指标,审查起诉案件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2%,分值5,得分5。印刷品质量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办案差旅费保障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3、时效指标,截止年度末预算执行序时进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78.01%,分值5,得分4.33。经费支付期限,目标值小于等于90天,实际完成60天,分值5,得分5。4、成本指标,办案业务费总体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260万元,实际完成112.39万元,分值5,得分5。,每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5万元,实际完成3.72万元,分值5,得分5。5、社会效益,提升办案效率,目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提升,分值10,得分10。提升办案人员能力,目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提升,分值10,得分10。6、可持续影响,持续依法公正有效办理各类案件,目标值持续保障,实际完成持续保障,分值10,得分10。7、服务对象满意度,干警对办案业务经费保障的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单位本年度办案业务经费时效指标未达标,原因为预算执行进度低于预期。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在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资金的管理上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编制年初预算时向各部门征集下年度办案经费需求,对院党组同意的预算支出,按业务部门的需求实行实报实销,重大支出前需提交党组会审议,在年初绩效指标的设定上更加贴近实际工作,具有可操作性,修改重大资金支出的内控制度,让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和高效。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144.08 |
112.39 |
10 |
78.01 |
7.8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144.08 |
112.39 |
—— |
78.01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办案(业务)经费用于维持执法执勤车辆正常运转,重点支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业务以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保障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差旅费、印刷费、司法鉴定费、听证费、邮电费等支出,维持其他检察业务正常运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
本年度我单位办案(业务)经费维持了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正常运转,重点保障的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业务及未成年检察工作皆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差旅费、印刷费、司法鉴定费、听证费、邮电费等支出及时支付,维持了检察业务正常运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逮捕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79 |
件 |
5 |
5 |
|
审查起诉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0 |
404 |
件 |
5 |
5 |
|
公益诉讼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1 |
85 |
件 |
5 |
5 |
|
质量指标 |
审查起诉案件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2 |
% |
5 |
5 |
|
印刷品质量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5 |
5 |
|
办案差旅费保障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5 |
5 |
|
时效指标 |
截止年度末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78.01 |
% |
5 |
4.33 |
|
经费支付期限 |
反向 |
小于等于 |
90 |
60 |
天 |
5 |
5 |
|
成本指标 |
办案业务费总体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60 |
112.39 |
万元 |
5 |
5 |
|
每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3.72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办案效率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0 |
10 |
|
提升办案人员能力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依法公正有效办理各类案件 |
定性 |
|
持续保障 |
持续保障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对办案业务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13 |
|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重点项目,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 联系电话:0476-3755270-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