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作为喀喇沁旗的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一)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根据中办文件精神,我院对原有的17个内设机构进行精简,成立五部,分别为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务监督部、检务综合部以及职务犯罪检察部。
目前我院共有46个政法专项编制,3个事业编,实有行政在职人员44人,事业在职人员3人,我单位退休人员已经全面纳入社保管理,因此不再纳入预算,为了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现有临时聘用人员12人,实习人员11人分布在各个业务岗位上。
(二)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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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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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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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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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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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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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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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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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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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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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75.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5.19万元,下降3.7%,减少主要是由于转隶造成的实有人员减少,随之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1175.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5.19万元,增长下降3.7%,减少主要是由于转隶造成的实有人员减少,随之经费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7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54万元,占比98.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21.34万元,占比1.82%,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7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万元,占比77.93%;项目支出259.34万元,占比22.0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检察办案、装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75.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1.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950.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1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行、检察办案、装备购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4.86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18万元,比上年减少54.3万元,下降67.4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13万元,下降63.7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1.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83万元,下降41.2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3万元,下降68.4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3万元,下降6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少54.3万元,下降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73 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3万元,增长6.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无购车计划,不做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97万元,比上年减少 32.83万元,下降22.52 %。主要原因是转隶等因素造成的实有人员减少,随之减少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装备用车2辆(划拨监察委1辆,车辆已交付监察机关,相关手续待审批),公车改革封停车辆2辆,我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9.3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本年度我单位根据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检察业务开展情况,做出检察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如下:
总体目标为,本年度办理各类案件总数大于780件,结案率高于88%,保证办案费全部用于基层一线,为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办理提供有力保障。中期指标为,三年办理各类案件总数不低于2400件,结案率不低于88%,加大对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塑造严肃高效的工作氛围,保持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产出指标设定上,我单位本年预计办理公诉案件数量大于340件,控申案件大于40件,民事行政案件数量大于150件,未成年人检察案件数量大于15件,侦查监督案件数量大于160件。以上案件结案率高于88%。在时效指标的设定上,公诉案件时效为低于30天,侦查监督案件时效低于7天。案均成本低于5000元,经济效益指标上,全年预算执行进度预计达到85%,预计挽回经济损失大于15万。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我院争取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把再犯罪率降低到13%以下。环境效益方面,我单位保持最少1件环境类公益诉讼的力度,保护绿水青山。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争取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达到100%。
本年度我单位根据上年度装备购置情况及本年预算情况做出检察业务装备费绩效目标如下:
总体目标为:本年度预计完成2个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项目,装备国有化完成10%。三年内完成5个信息化项目,装备国有化完成率达到50%以上,装备对办案的支持率达到95%以上。
产出指标上,我院本年度的数量指标为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项目2个,业务装备质量合格率100%,政府采购率达到95%以上.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达到100%,全年购置业务装备成本低于85万元。经济效益指标方面,装备购置费全年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0%以上,社会效益方面,检察文书上网率超过95%,环境效益方面,检察装备符合环保参数为100%,可持续性指标方面,争取通用设备的可持续性大于6年,专用设备可持续性大于8年,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方面,争取干警对业务装备满意度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 联系电话:1514471047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