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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228日在喀喇沁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第一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立足新时代紧盯新目标,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迎接司法体制改革新机遇,直面社会矛盾新挑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大局、机制创新、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较好地完成各项检察任务

一、服务大局贡献力有新提升

    始终把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为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成立专案组实行捕诉一体化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6件,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7件25人,提起公诉5件2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追捕2人,追诉1人。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检察长张栋被赤峰建筑工程学校聘请为法治副校长。我院开展以“防止校园暴力,法律捍卫权益”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三所初级中学2000余名师生聆听了法制教育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为全旗中小学发放普法书籍千余册。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今年对各乡镇街道存在的废旧矿区环境治理等问题,向旗国土局下发了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21件针对“坐落在我旗境内的赤峰民用和军用机场存在燃放孔明灯和无人机飞行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送达。

助力精准扶贫。在通过行使检察权打击侵害民生领域犯罪的同时,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向十家乡四道营子村、马架子村派驻扶贫工作队长期驻村,围绕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菜单式”扶贫开展工作,帮助91184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新成绩

把工作重心、时间精力、人员力量聚焦到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能上来,不断拓展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68222人,批准逮捕134174人,不批准逮捕34件4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9件454人,经审查提起讼诉310件384人,不起诉14件17人。我院推行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机制,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及时召开听证会,确保案件质量。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组建专业团队,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设立讯问室、询问室、心理疏导室,今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7件22人,不批捕1件3人,相对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3人。

 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一是强化源头性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件;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4 件。追捕漏犯12人,已经提起公诉8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追诉漏犯1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提出抗诉3件4人,全部发回重审。二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0件,办案部门采纳19件,纠正监管场所违法12件,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7件。三是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作为,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为切入点,推动民行工作有效开展。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检察建议1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05件,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4件,法院全部采纳,对审判案件监督69件,向法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经裁定再审。四是加强控申接待工作,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2件次,开展司法救助3次,受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结4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

强化公益诉讼职能。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和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建立了本院刑检与民行部门的“双移送、双反馈”机制,围绕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两大主轴,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立足民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搜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0多条,办理公益诉讼类案件79件,按照最高检舌尖上安全专项监督部署,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网络外卖平台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向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55份,督促其对美团、饿了么网络平台进行整改。联合食药监部门对部分中小学食堂及学校周边销售自制食品情况和药店销售不合格药品情况进行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三、司法改革有新作为

继续发挥改革试点作用。在落实中巩固改革成果,在巩固中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捕诉监合一办案机制精简原17个内设机构,成立五部。按照党组管总,检务综合部管人管事,检务监督管理部管案,各业务部办案的模式模拟运行,目前运行通畅,改革效果已初步显现,案件质量、办案效率、业务核心数据均实现较大提升。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和完善了改革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厘清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权责,完善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加强案件评查力度,将案件评查结果记入司法档案。检察长亲自办案,入额领导干部已经成为直接办案完成了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行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检察长按要求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建立了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强化案例指导在统一司法尺度和普法宣传中的作用

    继续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协调衔接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建立了双通报双移送双反馈机制,把两法衔接平台升级改造为纪法衔接平台,努力实现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互补。审查纪委监委向我院移送的涉及司法不公类线索146件。办理纪委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9人。

、检察队伍建设有新面貌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和“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12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组织青年干警走上讲台,为干警辅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进行分析研判。

加强班子建设。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对院内重大问题都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集体研究决定,年召开党组会18次,均形成纪要并印发,并将会议记录、纪要向上级院逐级备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带头严肃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对存在问题逐一销号整改。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分别签字背书,确保责任到人。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定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院党组在工作上,为纪检组长提供条件,加强对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及重要案件办理的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标高检院巡视自治区院反馈提出的问题坚决整改。

加强能力建设。按照注重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培训20余人次,组织干警参加公务员在线网络培训和中检网网络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学历深造,今年有1名干警在职研究生毕业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不断完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修订全院各个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规程,考核细则,严格业绩考核。机关管理水平向着精细化、科学化目标迈进。

加强党建工作。选设专职党务工作者,规范“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日常工作;健全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讲党课制度,今年以来,组织讲党课9次,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干警参加“庆三八”趣味运动会、“五四”登山比赛,“七一”主题党日等活动。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增强检察发展“软实力”为目标,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活动为抓手,结合实际,建设了含院史室、荣誉室、党群活动室、学习室、才艺室在内检察文化区,鼓励干警参加积极健康的各类文体活动,为干警提供工作、学习、活动上的便利,全院干警爱检为检的思想意识日趋浓厚。

五、基础建设有新成果

以司法办案提质增效、检察管理精准精细、服务群众文明周到为目标,突出信息化建设中的“智慧”元素,打造实用管用的智慧检务平台,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推进办案智能化。以统一业务系统的深度应用为核心,提升检察官阅卷效率,对办案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结合系统内制作的文书与案管部门扫描上传的电子卷宗,实现电子卷宗与案件评查高效对接,构建起动态、高效、精准的案件评查新模式。对网上案件办理情况实时、动态流程监控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检委会办公子系统进行升级,安装了语音识别系统。建成同录中心,实现远程提讯,集中同录。

推进检察管理精细化。“互联网+检察工作”为平台,提升业务管理、队伍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应用网上办案系统、网上办公系统、人事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安全保卫系统。切实推进了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的应用范围和程度。依托互联网,广泛开展在线学习形成集自学、函授及研讨为一体的教培载体,满足了干警个性化学习需要强化了学习时间,地点、进度的灵活性。

推进便民服务信息化。依托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5条,公开程序性信息1019条,公开法律文书259篇,主动推送本院动态信息46条,推进检务公开。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快升级12309检察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一个融合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智能化服务平台。

在过去的一年中,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推进,各项业务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控申业务数据全市第一,民事监督案件数全市领先,刑事检察业务数据居全市前列,有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区十大优秀侦查监督案件,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区十大审判监督案件,办理的魏某某等9人涉恶团伙案被区院选为全区扫黑除恶指导案例,审查办理的“陈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自治区年度刑事执行精品案件,三起刑事案件被评为全市“十大精品案件”。

各位代表,旗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检察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一是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队伍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还需提升;三是检察宣传不够有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喀旗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努力抓好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科技建设,认真落实好上级院和旗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坚持党领导一切的原则,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认真学习领会张军检察长关于“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加强请示报告,确保上令下行,检令畅通。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定向视察活动,及时从意见建议中发现问题、汲取智慧、改进工作。

二是进一步融入大局,全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和“三个扎实”重要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在扫黑打伞上取得实效。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运用12309网上网下两个平台,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职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为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新生态检察方式方法,积极融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蓝天绿水净土。大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依法惩治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领域犯罪,加大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电信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努力提升检察建议质量,提高回复率和办结率。

三是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破局业务工作不平衡状况。充分认识把握转型发展新规律,坚持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轮驱动”,推动我旗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充分发展。提升“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效能,进一步落实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两位一体理念。强化司法审查,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进一步加强提前介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错案件机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以核心业务数据为风向标和晴雨表,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制。继续发挥一体化、专业化的优势,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贯彻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规定,落实与监委工作衔接机制,运用好“纪法衔接”平台,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标本兼治。加大审查逮捕、不起诉、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充分听取各诉讼参与方意见,依法保障人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观护、教育防护,参与社会化协同格局,用情、理、法为下一代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抓好精装修。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总结内设机构改革模拟运行的成效和经验,按照高检院机构改革顶层设计,力促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不断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体系,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规定,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进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科技应用能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锻造过硬队伍。坚持不懈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检察人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允公允能,有为有守”的喀旗检察精神,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深化全员轮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广泛开展传、帮、带活动,提高应对新类型案件能力。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委配套要求,强化对检察人员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以上级院党组巡视整改为抓手,确保整改各项措施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中。巩固建设成果,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好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旗委和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为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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