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媒体聚焦
以案说法
检务公开
检察专项报告
指导性案例
法律法规
喀喇沁旗检察微博
喀喇沁旗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风采
【喀检青锋·办案札记】从权利义务告知中感悟书记员使命
时间:2026-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大
|
中
|
小
】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我在刑事检察部门担任书记员已四年有余,在案卷整理、
权利告知
、辅助办案等日常工作中不断沉淀成长,深刻体会到检察工作不仅有法律的威严,更有为民的温度。
近期,我协助办理了一起涉五十余名被害人的合同诈骗案。按照办案流程,我需要逐一电话联系所有被害人,耐心告知案件办理进度、被害人法定权利义务,同时细致倾听他们的诉求与疑惑。
起初我以为这只是一项常规的程序性工作,但一次次通话让我感触颇深。电话那头,有的被害人满心焦虑,反复询问钱款能否追回;有的群众满心懊悔,诉说自己的遭遇;还有的老年人不懂法律程序,需要我逐字逐句通俗解读。五十余次沟通,让我真切感受到每一起刑事案件背后,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一次权利告知,都是司法公正与温情的传递。
书记员的工作虽不直接参与案件定罪量刑,但却是司法办案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细微之处见初心,繁琐工作显担当。今后,我将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摒弃敷衍懈怠的心态,认真做好每一项辅助工作,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司法底线,助力每一起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办理,守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西城区 邮政编码:0244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