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喀喇沁旗检察院控申部门的办案人员,我们始终坚信,司法救助不是 “被动等待申请”,而是 “主动敲门帮扶”。依托案件管理中心的常态化查询机制,我们定期梳理全部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主动对接承办检察官,细致核实被害人家庭状况、赔偿谅解情况,再一同走进被害人的家中、村委会,面对面讲解司法救助政策,把法治的温暖送到最需要的人身边。在辛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的办理过程中,更让我对 “主动作为、跨域协作” 的救助理念有了深切体会。信访人辛某某带着一叠材料来到我院,情绪激动地申请检察监督,他不服法院对其执行事项作出的处理结论。接案后,我们没有简单机械地走流程,而是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核实:翻阅卷宗、核对执行依据、与法院执行部门反复沟通核实。经过严谨审查,我们确认法院的处理结论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之处。
本可就此作出答复,但在与辛某某的多次沟通中,我们察觉到他言语间的焦虑与窘迫,隐约感受到其背后的生活压力。“司法救助不能只看程序是否终结,更要关注当事人的实际困境”,这是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守的原则。带着这份考量,我们主动深入了解辛某某的家庭情况,发现其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初步判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由于辛某某的案件发生地为黑龙江省,相关救助事宜需由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检察院主导,我们立刻启动线索移送机制,将梳理好的案件情况、初步核实的困难线索精准移送至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同时,受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委托,我们再次驱车前往辛某某的居住地,逐一向邻里、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其家庭收入、负债情况、生活照料等细节,形成详实的调查材料,为后续救助评估提供扎实依据。
考虑到案件涉及跨省协作,且需要上级检察机关统筹指导,我们同步将案件详情向赤峰市检察院汇报。在赤峰市检察院的协调指导下,赤峰市检察院、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喀喇沁旗检察院三方迅速建立沟通机制,通过线上会商、材料互传等方式,反复研判救助方案、明确分工职责。最终,三方达成共识,正式启动“两省三院”联合救助程序。
当我们把联合救助的决定告知辛某某时,他原本紧锁的眉头慢慢舒展,连声说着 “谢谢检察院,还想着我的难处”。这一刻,我深深感受到,司法救助不仅是物质上的帮扶,更是精神上的慰藉;跨域协作打破的不仅是地域的阻隔,更是困境当事人心中的无助与迷茫。
作为控申人,我们的工作就是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多一份细心、多一份主动、多一份坚持,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辛某某案的办理,再次印证了“主动发现线索、精准对接需求、跨域协同发力” 的重要性。未来,我们仍将坚守这份初心,持续深耕司法救助工作,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困境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