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喀旗院政治部从事党务工作的这几年,我深刻认识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党务工作,是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在党务工作中,政治引领是根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思想基石。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让每一位检察人员深刻领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与意义,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作为党务工作者,我们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入党组织建设。在组织生活中,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从民族融合发展的角度思考检察工作,鼓励大家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检察服务举措。比如,在办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案件时,充分考虑民族习俗和文化差异,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在推动检察业务与党务工作融合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始终,才能让检察工作更具温度和深度。我们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活动,针对不同民族群众的法律需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各民族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维护民族团结和喀旗院检察工作的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