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男,蒙古族,中共党员,200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在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刘涛同志的多篇法律理论文章获奖,被期刊发表,并带领检察业务团队成功申请内蒙古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曾荣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23年被旗委政法委聘请为喀喇沁旗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在面对急难险重的案件时,勇于担当、凭借过硬的本领做好刑事检察工作,这是对每一个刑检人员的考验。十年的拼搏奋斗、十年的无悔坚守,一位青涩稚嫩的少年已然成长为业务能手。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他深知学好法律专业知识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此,他从参加检察工作之日起,就立志要做一名优秀的学习型检察官。书山有路勤为径 ,从检十余年来,他孜孜不倦地学习积累各种法律知识,不断提升个人法学素养,始终在检察业务一线工作,年均办理各类案件百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历任侦查监督科内勤、扫黑办主任、员额检察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部主任。工作期间,对交办工作绝不借口推脱,自觉加班加点审查案件,确保无一件案件超期。
从初出茅庐的检察“小白”蜕变成独当一面的检察官,今天的成绩是对他昨日努力工作的肯定。刘涛曾说:“没有谁生来就有天赋,办案更多的还要依靠知识的积累和实践的运用,在学习的路上,阅读的数百本书如信息刻录一般存储在了脑海,成为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有利武器,能更快的条缕清晰地研判案情。我既然选择了检察事业,就没有理由去松懈,就要履职尽责坚守检察人的信仰,不断磨练自己,以扎实的理论知识、过硬的业务本领为检察事业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