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检察院后,我被分配到第二检察部工作,主要协助检察官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工作。之前有人形容民行检察工作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更有人比作是“在沙漠里拓荒”。但是我却很享受这一工作所带来的挑战和感动。虽然有在法院工作的经历,但开始时对民行业务也感觉本领恐慌,深感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的不足,深感加强学习和提高工作能力的紧迫。自此在工作中努力熟悉办案流程,认真学习《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努力学习规范制作检察建议书、终结审查报告等文书,谨慎核查证据材料等等。民行工作不同于公诉人在法庭上的慷慨激昂,也看不到侦查人员与犯罪分子的斗智斗勇。它更多地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社会、执法为民,是耐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是不偏不倚的伏案阅卷,是为解决疑难案件的挑灯夜战。公益诉讼存在于社会的多个领域,从细节中抽茧剥丝探寻真相,以“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温暖人民的幸福生活。初次接触公益诉讼案件,科长耐心细致的讲解什么是“公益”,如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与行政案件的区别,使我受益匪浅。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因为忠诚,所以无悔。虽然我在检察院工作的时间尚短,但领导精益求精的工作要求、同事们友善和谐的工作态度,让我觉得进入喀旗检察院并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是一件多么令人振奋的事情。尽管每天的工作是忙碌的、辛苦的,但我每天都会竭尽所能,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问心无愧。对我来说,这样的人生是充实且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