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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学 以案为鉴——喀喇沁旗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听庭评议暨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5-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刑事检察官出庭办案水平和指控犯罪能力,同时以案为鉴,对国企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近日,喀喇沁旗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贪污、行贿罪一案组织开展听庭评议及现场观摩活动。赤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昊、市检察院机关第六党支部全体党员、喀喇沁旗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参加评议,同时邀请国网赤峰供电公司和赤峰民航机场公司干部职工近百人到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逻辑清晰。针对辩护人提出的争议焦点,公诉人立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展开精准答辩,有力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官助理的履职管理要求,检察官助理辅助检察官向法庭进行举证质证,对检察官助理业务能力进行锻炼,为青年检察人员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训样板。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从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国资央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为营造国资央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保驾护航。此次公开庭审组织国企人员全程旁听,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叠加效应,以公开庭审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依托国有企业旁听机制延伸“不想腐”的预防功能,将庭审现场转化为警示教育阵地,警醒旁听人员“唯有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方能不负初心、不负人民”。一名参与旁听的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这种‘沉浸式’警示教育比传统宣教更具震撼力。”

庭审结束后,喀喇沁旗检察院参与观摩庭审的检察人员对观摩庭审情况开展评议座谈活动,深化以案促学、以评促改的实战效果。喀喇沁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隋亚靖总结指出:此次活动为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提供了鲜活样本,同时以庭审法治教育促进反腐败形成工作合力,以听庭评议推动司法理念更新,为高质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注入新动能。


下一步,喀喇沁旗检察院将以“求极致”精神持续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将观摩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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