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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117日在喀喇沁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隋亚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回顾

2024年,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落实“高质效办案年”,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喀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和社会高效能治理。

护稳定促发展,围绕中心工作为大局服务




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检察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捕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1人。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办理“全能神”邪教案件过程中,做好教育感化工作,促使嫌疑人真诚悔罪退出邪教组织。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核实线索1件,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2次。打击跨国电信诈骗犯罪,对缅北系列电信诈骗案起诉9件9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助力构建反腐倡廉大格局,调查核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件,起诉职务犯罪13件15人。宽严相济促犯罪治理,依法不捕不诉175人,变更强制措施5人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均在90%以上。探索轻罪治理,成立轻微刑事犯罪办案组,通过速裁程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7件,办案时长不超过10天。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在禁毒、养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份。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部署,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措施。依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与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系列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辖区内企业9家,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5次。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并督促问题整改。喀旗某淀粉公司因向其在河北租用的山地排放废水引发群体越级信访,我院通过跨区域协作机制督促该企业停止排放废水并将承包的所有山地建成高标准农田,以此圆满化解一起涉企矛盾。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实现挂案清零。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9件,在办理某市政公司执行监督案件时,发出检察建议后,法院通过加强执行力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借力通辽铁检调研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牵头公安、林草、环资等部门召开座谈会,积极推进环资类案件衔接配合。携手旗水利局、林草局以“河(湖)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模式,聚法治之力护生态安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守安全强保障,做实“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为人民司法




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开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做优做好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实事。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1件2人,起诉2件3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2件5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同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在办理1起销售假冒电源转换开关案过程中,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打击销售假冒配电设备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该案被评为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护质量”典型案例。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5人次,导入法律程序44件。院领导包案办理“三类案件”15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5.5万元。办理邵某、赵某国家司法救助案时,在开展“检察+民政+学校”多元救助的同时,法检联动配合找到了失踪近14年的被执行人,促成其赔偿被害人9万元,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该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3人,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2件,发放救助金4.5万元。开展“涉未”案件综合履职4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8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10人;情节较轻的,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跟踪监督后续表现等方式开展“个性精准帮教”,通过检校对接,促使3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学校。

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针对近年来涉及性侵农村智力残疾妇女案件多发的情况,与旗妇联、残联联合对农村智力残疾妇女开展救助。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得到采纳并完成整改。成立“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室,持续在劳动纠纷处理、职工权益司法保护、民事支持起诉等方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企业将拖欠的11名农民工2023年的工资共30余万元结清,继续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全年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64件。


强监督显成效,深耕主责主业为法制担当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努力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要效。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意识,发挥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作用。监督立案撤案18件,监督率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纠正漏诉28人,纠正率7.5%,所有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均获有罪判决;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2件,刑事抗诉采纳率100%。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5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12件,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2条,针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监督,防止脱管漏管的行为发生。

民事检察向精问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9件,重点对民事执行活动、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其中,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法院均已改判。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送达存在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并已整改落实。在民事检察工作中,注重打造精品,加强典型案例培树工作,所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向实求效。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6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3件,提出检察意见47件,行政处罚率91.67%。行政检察工作中,注重实效,努力拓宽监督领域,针对行政机关涉企行政处罚公示、出租车从业资格监管存在的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

公益诉讼检察向新探效。全年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7件,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诉前整改率96%。在公益诉讼检察中,注重探索创新,在机制建设方面,加强“府检联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协+检察”协同监督,成立“政协+检察院”公益保护协作办公室,协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开展跨区域协作,与承德市围场县人民检察院配合,共同开展石泉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办案范围已经涵盖环境资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




强素能抓管理,建设过硬队伍为监督赋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人才强检建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高素质检察队伍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抓好理论武装,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党纪学习教育、“六查六看”纪律作风巩固提升行动以及“思想大解放、工作大提速、经济大发展”讨论活动,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7次、读书班5期、集中研讨活动7次。组织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长讲党课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在抓好党建工作规范化的同时,更加注重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打造“党建+司法救助”融合品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本院微信公众号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新媒体运营,宣传工作获得市检察院年度贡献奖。

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开展“青蓝工程”,成立“喀旗检察青锋队”,全年发表稿件160篇,完成论文10篇,其中1篇论文在赤峰、通辽“双子星座”理论研讨会中获奖,2篇论文被《北疆检声》刊载。申报优秀法律文书6篇,撰写典型案例16个。分别在自治区检察院、市社科联、市科协申报课题立项共3个。组织开展龙乡·争鸣理论研讨会。组织本院培训16次,组织参加网上培训10次,组织参加线下培训100余人次,推荐2名检察人员赴北京检察机关交流锻炼。

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努力抓实“三个管理”。在业务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作用,坚持例会制,定期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全年完成内部监督线索移送61件,成案率100%。在案件管理方面,对本院不捕、不诉案件开展评查,以评查促案件质量提升;业务部门开展“以案讲评”活动6次,组织观摩庭审8次。在质量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案件“报核制”;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办案质效管理办法,兑现奖惩。提高数字赋能监督能力,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15个,成案21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份,发出纠违通知书6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组定期与驻院纪检组召开会商会。接受市旗两级联动巡察,并对反馈问题严肃整改。开展检察人员经商情况的排查。检察人员自觉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填报58件。开展集中警示教育3次。修订院内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主动接受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旗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拓宽司法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市人大来院专题调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协来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依托“互联网+检务”平台,实现刑事案件程序性公开全覆盖。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博、今日头条媒体等共发布本院动态信息1355条。完成公开听证66件次,完成听证直播1件。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94件次,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我院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

2024年,我院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4件案件被自治区院评为典型案例,办理3件案件的经验做法被全区推广,2件司法救助案件被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载。2024年,我院荣立市级三等功并获得市院年度贡献奖,1名检察人员荣获市级先进个人称号、1名检察人员荣获旗级先进个人称号、9名检察人员先后在旗内、市院比赛中获奖。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离不开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监委和法院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旗人民检察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三个管理”中还存在方式不精细、思路不清晰、能力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争先创优不够,培树典型案件和精品案件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有决心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更加精准务实找到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务。把讲政治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自觉融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旗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抓实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引导检察人员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主动履职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涉企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对刑事犯罪呈现轻罪案件增多、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的新形势,积极推进轻刑案件非羁押措施适用,传递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立。

三、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决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加强食药安全、医疗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与相关部门深化协作,坚持“特殊群体、特别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以及新业态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听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以法治之力促进矛盾防控化解。

四、始终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职责,做优做精做实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既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努力成为法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五、持之以恒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人才强检,大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进一步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加强案件评查,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加强司法责任追究,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正清廉的司法环境。

日月不肯迟,四时相催迫。各位代表,不平凡的2024已成过往,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团结奋斗、忠诚履职,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谱写喀旗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平安、法治喀喇沁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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