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隋亚靖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参加学习。
会议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李玉刚部长在自治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
会议强调: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纽带,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对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会议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检察机关应当深入思考和积极实践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坚决杜绝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出现;要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涉及民族分裂的各类犯罪,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持续深化司法救助成效,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案件渠道,做好各族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加强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